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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水产局关于发布《广东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具体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1989-05-31 文号:粤价费字[1989]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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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粤价费字[1989]154号

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水产局,渔政中心站、渔政站:
       根据国务院国函[1988]122号文批准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第六条关于“渔业资源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规定,结合我省渔业生产的实际,制定《广东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具体征收标准》(附后),现予发布试行。
      对尚未开展人工放流苗种增殖资源的内陆水域,可以按本征收标准减半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对海洋双拖作业渔船,按单船主机马力分别计征。
      各市、县水产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机构须向当地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向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

附:

广东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具体征收标准(试行)

类别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拖网作业按主机马力档次超额递减计征 其中 单拖 双拖 单拖 双拖  
600马力以上部分 元/马力 元/马力 2 1  
400~599马力部分 元/马力 元/马力 4 2  
200~399马力部分 元/马力 元/马力 8 4  
199马力以下部分 元/马力 元/马力 12 12  
    虾(蟹)作    121马力以上部分 元/马力 12  
120马力以    元/马力 20  
掺缯作业 元/马力 20  
拖蚬作业 元/马力 8  
围、刺、钓作业 400马力以上部分 元/马力 4  
200~399马力部分 元/马力 6  
199马力以下部分 元/马力 10  
  非机动渔船 拖网作业 元/吨 8  
拖虾作业 元/吨 12  
围、刺、钓作业 元/吨 8  
竹木排 元/只 45  
其他浅海杂渔业 元/船 50  
海洋渔业 定置和潜捕作业 大缯作业 元/网门 400  
中缯(企门缯) 元/网门 200  
小缯作业 元/网门 15  
潜捕作业 徒手的 元/人 80  
有潜水器的 元/只 700  
养殖   元/亩 2  
  元/个 20  
            机动刺、钓作业 /船 100  
非机动刺、钓及抛网作业 /船 70  
虾笼船 /船 55  
捞蚬船(挖?) /船 45  
中缯作业(企门缯) 元/网门 210  
小缯作业 元/网门 70  
捕鳗鲡船 元/网门 150  
    元/只 20  
其他 捕捞亲体 市场价 5%  
捕捞苗种 市场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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