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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召开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和
征收污水处理费听证会
(2001-12-28)
本月28日上午,市物价局在市区党政大楼9楼会议厅召开了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和征收污水处理费听证会。
自去年以来,由于政策性调整和市自来水公司扩大供水范围,出现经营成本变化的情况,市自来水公司提出调整现行水价的申请。另外,市区污水处理厂筹备工作已完成即将进入施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结合实际征收一定数额的污水处理费。为合理提高市区水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市物价局举行这次水价决策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消费者、经营者、群众团体、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等共2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还设立了旁听席位,见证听证会过程。陈胜全副市长和汕头市物价局领导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严格按照《价格法》和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程序举行。首先与会代表听取了自来水公司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市清源水质净化厂的《征收污水处理费方案》的介绍和市物价局的初审意见,然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自来水价格调整和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多数代表认为:自来水价格调整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是必要的,但幅度要合理,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最后市物价局领导表示,对市区自来水价格的调整及污水处理征收标准,将在进一步听取听证代表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既有利于市自来水公司正常运营和市清源水质净化厂建设,又要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从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审定,最后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这次听证会的召开,提高了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据悉,市物价部门今后在制定或调整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商品价格时,将逐步实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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