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召开新溪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2002-7-9)

 

    本月9日上午,市物价局在新溪镇政府礼堂召开了新溪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听会。

    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新溪自来水厂连年来未能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出现供水设施的更新维护缺乏正常资金,加上今年起我市提高水利工程水费,增加供水成本,  出现自来水企业经营较为困难的情况。为此,新溪自来水厂提出调整现行水价的申请。为合理调整新溪镇水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市物价局举行这次水价决策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村领导等共22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按照《价格法》和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呀:证办法》规定程序举行。首先与会代表听取了新溪自来水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和市物价局的初审意见,然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供水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多数代表认为:供水价格调整是必要的,调价幅度基本合理,同时要求新溪自来水厂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据了解,这次听证会后,市物价局将在进一步听取听证会代表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既有利于新溪自来水厂正常运营,又要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从多方面综合考虑,最后审定该镇自来水价格调整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