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汕头市澄海区各类中小学校“一费制”以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表
|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小学 | 初中 | 普通高中 | 职业高中 | 备注 | ||||||
| 一、“一费制”以外可统一管理的项目 | 1、住宿生的住 宿费 | 元/生·学期 | 一类 | 240 | 一类 | 240 | 一类 | 280 | 一类 | 280 | 6人及6人以下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3㎡,有独立卫生间、阳台、风扇等设备。 | |
| 二类 | 180 | 二类 | 180 | 二类 | 220 | 二类 | 220 | 6人以上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小于3㎡,有公共盥洗间、卫生间等。 | ||||
| 2、城镇中小学生体检费 | 元/生·学年 | 7 | 7 | 7 | 7 | |||||||
| 3、高中阶段教育的会考费 | 元/门课 | 8 | 8 | |||||||||
| 4、城镇中小学校服费 | 具体收费办法按区教育局、物价局澄教发〔2001〕6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二、“一费制”以外可选择性项目 | 1、利用节假日开展提高学生素质的活动费 | (1)校内活动费 | 元/生·学期 | (预收)45 | (预收)54 | (预收)63 | (预收)63 | 1、必须以自愿为原则在正常教学计划外,利用节假日开展。2、活动内容包括家用电器、航模、家政教育、文艺、棋类、研究性学习及校本课程等项目。3、每学期活动不少于60课时,学校可于每学期初向参加活动的学生预收(不参加者不得预收)。活动时间不足60课时的,应按实际的欠缺课时数计将款项退还学生,每欠缺1课时的退款标准为:小学0.75元,初中0.9元,高中1.05元。 | ||||
| (2)校外活动费 | 1、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向不愿参加的学生收取。2、校外活动包括开展郊游、参观活动等。3、学校应于每学期初将拟开展的活动项目、次数、时间、地点、班级、收费标准等,属中学的报区教育局批准,并报区物价局备案;属小学的报所在街道(镇)教育组批准,并报所在街道(镇)物价部门备案。4、每次活动结束后应进行结算公布,并将余款退还学生。 | |||||||||||
| 2、观影费 | 元/生·学期 | 最高10 | 最高10 | 最高10 | 最高10 | 具体按区物价局澄价[2005] 45号文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