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教育组、财政所,各中小学:
鉴于2002年中小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以来,我区中小学校全面实施新课程标准,学生用书费用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影响了学校办学经费的实际,根据汕头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汕价[2006]20号)的规定,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区城镇公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所有高(职)中和城区凤翔街道的中心小学、华侨小学、城南小学,广益街道的城北小学,澄华街道的城西小学和区实验学校小学部的“一费制”的收费标准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见附件1)。初中“一费制”的收费标准调整后本学期暂缓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农村小学“一费制”的收费标准不作调整,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二、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对我区公办中小学校的“一费制”外部分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见附件2)。
三、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收费登记手册制度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要继续执行对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的子女入学减免收费的规定,解决好家庭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请有关学校到区物价局申换《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做好收费公示牌的更改工作,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次收费标准调整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1、汕头市澄海区城镇公办中小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表
2、汕头市澄海区各类中小学校“一费制”以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表
汕头市澄海区物价局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二○○六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