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澄海实验学校初中部20062007
学年度收费问题的复函


发布日期:2006-07-05

  文号:澄价[2006]33


 

澄海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澄海实验学校初中部收费问题的申请报告》收悉。现根据汕头市物价局《关于澄海实验学校初中部20062007学年度收费问题的批复》(汕价函[2006]91号)的规定,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初中部20062007学年度的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800元(含课本练习本费);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180元(仅向内宿的学生收取)。
    二、校服费、体检费和提高学生素质的校内外活动费的收取按公办中学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请你校到我局办理申领《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收费许可证》手续,使用规定的收费收据,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二○○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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