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管道燃气价格的复函


发布日期:2007-04-29

  文号:[2007]24


 

澄海燃气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管道燃气价格的申请悉。鉴于近期液化石油气进货成本有所上升的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你公司管道燃气价格,每立方米由现行14.30元调整为15.20元。执行时间为:机械表用户自2007年4月份用气起,智能表用户自2007年4月30日起。

    请到我局办理申换《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及用户宣传解释工作。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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